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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打印用通用耗材和复印纸实施集中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1-12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政府集中采购管理,推进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采购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学校利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19〕55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审计意见,并报学校领导批准,自2021年3月1起将学校打印用通用耗材和复印纸纳入学校集中采购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各单位除个人科研项目外,使用校内预算资金和财政资金购置打印用通用耗材和复印纸。打印用通用耗材为非原厂生产的兼容耗材,包括硒鼓、墨盒、墨粉、色带等;复印纸不包括彩色复印纸。

二、工作要求

(一)复印纸(非彩色)无论金额多少均需进行政府集中采购,各单位需将采购计划上报至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二)教学和教辅单位购置打印用通用耗材需将采购计划上报至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科研、行政单位和后勤服务集团打印用通用耗材需将采购计划上报至资产处设备科,设备科统一上报至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三)各单位在预算额度内,根据实际需求和节约原则,于每学年3月10日、6月10日、9月10日前上报集中采购计划。

三、采购流程

(一)各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打印通用耗材和复印纸需求计划,学校原则上每学年集中批量采购三次,请各单位务必认真做好采购计划。

(二)各单位填写《北京语言大学复印纸采购需求表》和《北京语言大学打印通用耗材采购需求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送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caigou001@blcu.edu.cn;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汇总后按规定在中央政府采购平台统一采购。

(三)统一采购后,由供应商统一送货到各单位指定地点。

(四)办理财务结算。

四、相关情况说明

(一)所有个人科研类经费购置的打印用通用耗材和复印纸不在此学校集中采购范围之内。

(二)本通知在执行中如有变化,我们会及时通知各单位,如有问题请与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

请各单位一名负责采购的老师扫描下面二维码加入群聊,入群后请各位老师将群名改为:“单位+姓名”的形式,相关采购通知会在该群中发布。

 

联系人:李晨露

联系电话:82303946

   点:综合楼419房间

 

 

 

                                        

                                          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2021年1月12